e)按供需双方商定的方法和验收标准对可疑部位进行其他非破坏性检验 d)可疑部位应予标识并确保切除; e)可疑钢管被评定为此项检验不合格 10探伤报告 钢管检验后,应向有关部门和需方(需方需要时)提供由持有权威部门认可的超声探伤Ⅱ级以上(含 Ⅱ级)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签发的探伤报告,探伤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a)炉批号、牌号(或钢级)、规格、探伤根数; b)产品标准编号、本标准编号、对比试样人工缺陷的形状和级别; c)探伤仪型号,探头种类与规格、探伤方法 d)检验重要参数 e)探伤结果、探伤日期、签发报告日期; D操作者和报告签发者姓名及其技术资格等级。 “本标准章条编号与1 表A上给出了本标章交0)0903189(2京条编号对照 与IS9303:1989(E)章条编号对照一览表。 表A1本标准章条编号与ISO9303:1989(E)章条编号对照 本标准章条编号 对应的国际标准章条编号 3.1和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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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缝钢管探伤方法【天津钢管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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