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传动装置 传动装置应使钢管以均匀的速度通过检测装置并能保证在检验中钢管与检测装置具有良好的同 心度。 6.5分选装置 分选装置应能可靠地分开探伤合格与探伤不合格的钢管。 7探伤条件 7.1被检验钢管的内外表面应光滑洁净端部无毛刺并具有良好的平直度,以保证检验结果的可靠性 7.2探伤人员资质应符合GB/T9445相关规定。 8探伤步骤 8.1设备调试 8.1.1每次重新使用探伤设备时或变换检验规格时须用本标准规定的对比试样对探伤设备进行调试 8.1.2设备调试后应使对比试样上同一个人工缺陷在圆周方向不同位置的信号幅度接近一致。 8.1.3当内、外壁人工缺陷信号使用同一个报警闸门时,探伤仪的报警灵敏度应按照内、外壁的信号中 以及周向不同位置的信号中较低幅度的信号进行设定。当内、外壁人工缺陷信号使用两个不同的报警 闸门时,探伤仪的报警灵敏度应按照内、外壁人工缺陷在周向不同位置中较低幅度的信号分别进行设 定,同时,两个闸门的宽度应满足管壁内各部位缺陷信号的报警要求。 8.2设备测试 8.2.1设备调试完成后,应参照YB/T4082测试探伤设备的周向灵敏度差和内外壁灵敏度差,测试结 果应符合该标准规定。 8.2.2设备测试时的运转速度应与正常检验的运转速度相同,多通道探伤设备如每个通道单独测试, 测试速度可等于正常探伤速度与设备的通道数之比 8.3探伤 设备测试结果合格后方可进行检验。检验应逐批逐根进行 8.32在检验过程中必须由Ⅱ级探伤人员对缺陷指示信号采取可靠的监控措施,以防止缺陷漏检。 8.4设备校验 8.4.1在同规格钢管连续检验期间应利用对比试样对探伤设备进行定时校验,校验时间间隔应不大于 4h。校验内容与设备测试项目相同,但多通道设备可对个别通道抽测,其余通道则要求检出人工缺陷 的重复性良好。 在同规格钢管连续检验的开始和结束时以及连续检验中设备操作人员更换时也应对设备进行 校验。 84.2如校验结果不能满足YB/T4082中关于稳定性的要求,则应对设备重新调试和测试,达到要求 后应对上一次校验后所检验的钢管重新进行检验。 9结果评定 9.1整根钢管经检验未产生缺陷信号或信号幅度低于预先设定的报警电平,则认为此项检验合格。 9.2整根钢管经检验如产生等于或大于预先设定的报警电平的信号,则认为钢管是可疑的。 9.3对可疑的钢管可采用下列任意一种方法进行处理: a)按本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重新检验,如未产生缺陷信号或信号幅度低于预先设定的报警电平, 则认为此项检验合格; b)对可疑部位的缺陷进行清除后,如钢管尺寸在允许公差范围之内,此钢管应按本标准规定的 方法(自动或手动超声波)重新检验。如未产生缺陷信号或信号幅度低于预先设定的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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